品质信评价认证中心(深圳)有限公司 公正性承诺
品公正性是认证机构提供可使社会各方建立信任的认证的必要条件,是第三方管理体系认证实现其价值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品质信认证作为为社会各届提供认证服务的具有法律地位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质量方针体现了对公正的承诺,为履行责任信守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的要求,按照第三方认证制度准则,做如下承诺:
品质信认证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确保控制客户支付的认证费用对公正性的影响。在认可的业务范围内,科学、公正地为申请方提供优质的认证服务。
品质信认证的运作所遵循的原则和程序符合ISO/IEC导则及IAF应用指南的公正性要求,本机构管委会按照各方利益均衡的原则构成,并对品质信认证的公正性进行监管。
品质信认证的认证业务向所有申请组织开放。
品质信认证不向申请组织提供为获得或保持认证资格的咨询、推荐咨询服务、相关的咨询报价及内审服务。
品质信认证不安排现在、或过去两年内在受审核方工作,或预知其本人即将前往受审核方工作的人员参与认证活动。
品质信认证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和程序,保证各级人员对在认证过程中所获得的技术和商业信息没有经受审核组织允许,不得泄漏给第三方。
品质信认证在受理合同及审核等阶段将向申请组织公示公正性承诺,并请组织对认证的公正性进行监督、评价。
品质信认证在做认证决定时实行当事人回避制度。
品质信认证控制源于个人或机构对另外一人过于熟悉或信赖,而不去寻找审核证据。
品质信认证确保不发生受到公然或暗中的强迫对公正性的影响。
品质信认证理解公正性在实施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中的重要性,对利益冲突加以管理,并确保认证活动客观、公正。